[日本車事故經驗1]在日本發生車事故當下,該如何處理?

嘿,我車被撞了。

也來跟大家說一下,在日本發生車禍後該如何處理吧。


事故後處理流程

  1. 叫警察來做出事故報告書,拍現場的照片
  2. 詢問對方保險公司及聯絡電話,保險起見可以對方交換聯絡方式
  3. 如果有人受傷或是有乘客受傷就去看醫生
  4. 將汽車修理的報價書送給保險公司
  5. 領保險金

 *聯絡警察

不管有沒有人受傷、自撞、趕時間上班,都要找警察。
原因是申請自動車保險、自賠責任險需要。
而且當下你以為沒受傷,但也許過兩天後身體才會出現症狀,建議當下要找警察開立「交通事故証明書」。
沒有這一張,保險金不會下來。

不管是對於撞人或是被撞的一方,有警察的證明都是一個保障
所以發生事故時,一定要先報警。
警察的電話:110

*要對方的保險公司名字

問對方有保什麼險、要對方的保險公司名、車主姓名(對方的姓名)。
再來就是等對方保險公司聯絡。

聯絡方式確實不一定要給,有些被害者會擔心肇事者來找麻煩,所以不想提供自己的資訊,只委託保險公司處理也是可以的。
但如果是被撞看起來對方很想逃走還是要一下比較保險。

蝦米子車事故經驗談

2022年9月1日
我早上一如反常的突然很想喝咖啡,所以上班前衝去711買了杯咖啡。
就在要開車離開停車場時,看到右方有一台車好像有人要移動,所以我停下來。
然後,這台車就從靜止狀態朝「右後方」倒車,油門一踩「嗯~碰咖咖!」。
對方油門踩得滿急的,在他當下應該是完全沒有看右後方,我當下動也不是不動也不是。
朝右後方確認的同時也來不及做反應,只有在他倒車的瞬間大叫「住手(やめて!!!!)」整個人傻在原地。
當時我從1的位置往2的方向移動,途中看到3的位置有人在車裡面,所以我停下來觀察對方是剛停車還是剛要出發。
然後3號靜止的車輛就往前動了一點點後朝右後方撞過來。

記得要拍照

這張照片是我自己照的,事後警察來和對方都沒有拍照存證提供給保險公司,變成是我自己想要證明事情發生的證據的話,要自己寄信給保險公司提供這些證據。
很意外的,日本在這方面的做事方式有些鬆。

事故發生的當下

對方把車退回去後衝出來,跟我道歉:「ごめんなさい!!」
我當下也是講不出話來,就說先報警吧....報警才有可能使用保險對吧.....(看著我的車的慘況)
對方焦急的說他要上班沒時間,但我也是啊。

於是我們就各自打了電話給自己公司,後來我也打給了警察。
因為我沒有打電話給日本警察的經驗,其實我很想叫對方打(對方是日本人)。
但對方在等我打的樣子。

我想說我要是拜託他打給警察,可能會被他瞧不起我是外國人,之後可能會欺負我,甩賴不給我賠錢。
所以我也假裝冷靜地打電話。
蝦米子:打給警察啊....警察的電話是幾號呢(超緊張)
對方:打110不就可以了嗎?
我:喔....

我用我手機打電話給警察,說我們發生事故了

我:不好意思這邊發生車事故了,想要麻煩你們
(すみません、車の事故がありまして、お願いしたいです)
警察:好的,我們去處理,妳人是在富良野的711對嗎
我:是的(天啊我什麼都沒說她竟然就知道,警察好可怕)
(はい)
警察:有肇事者逃逸嗎
(加害者が逃げましたか?)
我:沒有,我們都在現場
(いいえ、相手も現場にいます)
警察:有人受傷嗎?
(怪我人いますか?)
我:沒有,沒有人受傷)
(いいえ、怪我人がいないです)
警察:現場有人有COVID-19的症狀嗎?有戴著口罩嗎?
(現場の人はコロナの症状がありますか?マスクをしてますか?)
我:兩個人都沒有症狀,有戴著口罩
(二人ともコロナの症状がないです、マスクをしてます)
警察:好的我知道了,請在現場等候
(分かりました、現場で待ってください)
我:我知道了
(分かりました)

警察到現場後

大概過了10分鐘後,警察出現。
拿著一塊板子,請我們雙方提出:駕照、自賠責任險、車險證。
也要了我們的資訊:電話、地址、公司電話。
(當時對方還說他沒有公司電話....其實他說開的是公司車,聽起來他可能很害怕讓公司知道這件事情,所以不敢提供公司電話)

警察大概只花五分鐘做完了筆錄,就跟我們說:到這邊筆錄就算結束了,他不會給我們任何資料。
這邊的資料作為保險公司跟他們申請「交通事故証明書」時會提供給保險公司,事後我們如果向警察要彼此的電話,警察也不會提供,所以我們如果覺得有需要可以在現場交換彼此的聯絡方式。
然後警察先生就離開了。

肇事者是個阿北,其實從頭到尾都很客氣,也沒有要烙跑的意思。
不過我跟他說我們要不要交換聯絡方式時,他說好像不要交換聯絡方式比較好,這個保險公司應該會處理。
我就有點緊張,內心:沒...沒有電話,我要找誰申請保險金逆!?

因對阿北開的車是公司的,所以他也試圖聯絡公司、聯絡保險公司,雖然他講電話時都刻意進車內講(可能也有在討論戰術吧,畢竟多說話可能會說錯話、影響最後的理賠)
在他講了久久的電話後,跟我說我們交換一下彼此的: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車號,後來也交換了line,方便後續的聯絡。

我跟阿北說:那我等保險公司的電話,如果電話沒有來,我會再詢問您。
就這樣,我們離開現場。
花了快一小時的時間(撇除他講電話的時間,其實半小時應該可以結束的)。

補充

不管是警察還是對方、或是保險公司,都有詢問我的國籍
因為擔心外國人會被認為不懂日本的事物被欺負
所以我也很小心的應對

我的車況以及對方的車況

圖左)我的車況,輕型車Suzuki鈑金相對較軟,一撞就凹下去,而且應該是連車燈、保險桿都要換掉了。
圖右)對方車況,普通車Toyota果然硬邦邦,把我撞成這樣才破皮而已。

現場對方說這大概要十幾萬(日幣)吧......我望天無語。
但其實問題在於「強制險(自賠責任險)」雙方都有保。
但我沒有保「任意險(賠物)」,因為我想說我開車那麼小心,冬天再保就好了......但我沒有考慮到被撞的可能性,再度望天無語。

我當下對對方是抱歉的,因為他應該可以動用保險公司賠我的車,而我沒有保險公司可以賠他的車,這讓我很焦急。

過失的比例

過失的比例當下不會知道,警察也不會說。
會交由保險公司聽雙方證詞後判斷過失,所以如果有任何可以作為證明的資料,要記得主動提交給保險公司。
當下警察做完證明離開後,我們就是各自等保險公司的電話聯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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